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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 开车撞死人需赔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Tags: 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开车撞死人需赔多少钱

  宋律师,铜梁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

  导读:什么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是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具体是对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做出了规定,应当准确把握死亡 赔偿金。本文网通过讲述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概念,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其计算标准,计算时限等等为您讲解了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 金的内容,又网交通事故栏目组总结整理。

  交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具体是对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 做出了规定,应当准确把握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扶养丧失说;认为由于受害人死亡导致其生前依法定扶养义务供给生活费的被扶养人,丧失了生活费的供给来源,受有财产损害,对此损害加害人应当予以赔 偿。在这种立法例下,赔偿义务人赔偿的范围,就是被扶养人在受害人生前从其收入中获得的或者有权获得的自己的扶养费的份额。至于因受害人的死亡而导致对受 害人享有法定继承权的那些人从受害人处将来所继承财产减少的损失,不属于赔偿之列。 另外在赔偿时,如果受害人没有受其供养的被扶养人,不存在损害,赔偿义务人就不承担该项赔偿。

  ;继承丧失说;认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岁内的收入;逸失;,使得这些原本可以作为受害人的财产为其 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未来可以取得收入,因加害人的侵害行为所丧失,对于这种损害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在这种立法例下,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范围为受害人 死亡而丧失的未来可得利益。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放弃过去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扶养丧失说;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金制度。按照这一 新的解释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解释》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收入损失的赔偿,而非 ‘精神损害抚慰金'。;

开车撞死人需赔多少钱?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开车撞死人,需要赔偿项目有哪些,要赔偿多少钱呢下面就由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取代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正式实施,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在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方面较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了很大的扩展和提高。其中对于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方面的赔偿数额由十几万元上涨到几十万元。

  连日来,不少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询问,在车祸发生后,需要赔偿哪些项目,如何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事故,成了不少读者咨询的热点。为此,记者请有关律师对新标准中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进行了详细解析,以飨读者。

  案例:2004年6月的一个凌晨,兰溪某中学学生李某在上学途经47省道黄大仙路段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肇事司机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死者李某的父母亲与肇事车主王某进行赔偿事宜调解。调解中,李某的父母亲提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取得一致意见,调解未果,李某的父母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本案肇事车辆造成李某死亡,依法应当承担民事。那应如何确定本案的承担者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结合本案的事实看,司机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应当列车主和司机为共同被告,由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1.施救时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2.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死亡前实际扶养的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实际赡养的父母等,但不包括未实际赡养的父母。本案中李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并不属于其实际赡养的人,所以不能主张要求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关于死亡赔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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