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文章详细

发生交通事故 哪些情形下交通警察不调解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日 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 哪些情形下交通警察不调解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首页 |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