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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遇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日 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未成年人违反的交通规则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故中应该由谁承担责任还是由谁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当事人是否是成年人没有必然的关系。

  海 7月9日清晨,小周起得有些晚了,他匆忙洗漱后骑上电瓶车就出门了。途经某一路口时,马路对面是红灯,赶时间的小周怀着侥幸心理,加快了速度,冲了过去。正在这个时候,看到自己对面绿灯还在闪烁的许师傅没有仔细观察路况,也踩了油门,准备穿过马路。两辆车就这样撞到了一起。电瓶车上的小周直接摔倒在了地上,造成左踝骨骨折。经交警认定,小周未按信号灯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许师傅开车未确保安全,负事故次要责任。

  小周伤愈后与许师傅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许师傅认为小周还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不应该赔偿误工费。因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小周将许师傅起诉至法院,要求许师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车辆修理费等7千余元。

  关于误工费的赔偿问题,小周专门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和银行打卡证明,充分证明了自己已经参加劳动的事实。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在充实的证据面前,许师傅最终同意承担误工费。

  法官说法:随着教育的普及,现在很大一部分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在学校读书,所以部分人误认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属于劳动者,连拿工资都谈不上,更别说误工费。

  但是,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因此,小周虽还未成年,但其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证据充分证明了已参加劳动,是符合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索赔误工费。

  本次事故中,直接地说,不管未成年人有多少责任,机动车一方都需要承担医药费的!但是,这是以人为本的交强险条例目的所在,并不是无论是否违法交通规则,机动车碰人了都是机动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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