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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境内所有高速施行两年交通管制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6日 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近一月,陕西省延安市公安部门23日晚表示,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仍在调查中,最终的事故调查结果应以国务院“8·26”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公布的结果为准。

  延安市公安部门称,国务院对此次特大交通事故仍在调查中,事故并未最终定性。“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仅是指罐车驾驶员兼押运员闪某、张某。

  目前,张某、闪某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已被安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截至目前,该起事故已有10人被刑拘。

  罐车司机违法驶入高速

  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发生一起双层卧铺客车与运送甲醇罐车追尾碰撞,造成卧铺客车司乘人员36人死亡,3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记者从安塞县公安局了解到,“8·26”特大交通事故中,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驾驶员兼押运员张某、闪某在驾驶装有甲醇的大型罐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后,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导致发生事故。

  这二人在发生事故后,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和所属单位报告,也没采取必要救援措施,他们的行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已被刑拘。

  据了解,嫌疑人张某,男,生于1969年8月。嫌疑人闪某,男,生于1960年5月。两人都是河南省焦作人,9月20日,张某、闪某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安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延安境内所有高速施行管制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2012年9月20日零时起,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在延安市境内所有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长途客车及部分路段施行交通管制,持续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9日24时。

  据了解,具体施行交通管制的路段有:包茂高速由南向北464KM至484KM,由北向南550KM-565KM、580KM至 603KM、653KM至695KM。对于在凌晨0时至5时内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客车,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者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对于按照行程次日0时前不能到达目的地的长途客车、旅行包车,在当日22时后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延安市交警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应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识的指示行驶,服从高速公路执法人员的指挥,对于违反以上交通管制强行通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一款之规定,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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