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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擅划车位收费遭疑 未与业主协商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1日 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27日,天津市华苑程华里有居民拨打本报“包打听 办实事”栏目热线反映,连日来,该小区新任物业在小区内划停车位,安地锁,并向居民收取数额不小的车位费。居民质疑,物业擅自划停车位收取费用,有“划地圈钱”的嫌疑。

  记者来到程华里小区内,看到楼前楼后不少空地上都用白线划出了“停车位”,不少“停车位”上还安装了地锁。在居民楼的防盗门上,都贴着一张《关于收取车位费及相关情况的通知》:“近期将在小区内施划车位线及编号,车位选定按业主交纳车位费顺序进行。”“从本通知公布之日开始收取车位费,收费标准100元每月。”落款日期为“2013年2月21日”。

  18号楼居民张女士说,她在程华里居住8年,小区内空地较多,停车并不困难,从来没有划停车位收费的事儿。最近新任物业突然通知业主要划停车位,并且交钱。“没召集业主开会,就单方面划车位收钱。而且,从3月1日起,对来访车辆还要收取每小时2元的停车费,这简直把小区当停车场了。” 但由于担心届时车辆不能进小区,张女士还是交钱“买”了楼前的两个车位。还有居民反映,物业在公共用地上划停车位的同时还安装地锁,不少地锁被安装在便道或小区路面上,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27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停车位的事并没有召集业主进行协商,具体收费标准也是公司自己定的。当记者问及1200元的车位年费包不包括“保管费”时,该男子明确否认说:“车辆丢失,后果自负。”对于这些费用包括哪些服务,该男子不愿多说。

  德唯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停车位若建在公用位置上,业主有免费使用权,不应再收取占地费。如果物业提供额外的诸如保管等服务,应与业主另外签订相关合同,明确物业的相关义务。另外,相关收费标准应当召集小区业主协商,达成一个合理的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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