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文章详细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要求交管部门调解事故赔偿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3日 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赔偿进行调解吗?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这强调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一致性,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调解,另一方当事人却到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调解要求。

【延伸阅读】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计算方法




首页 |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铜梁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